青岛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将山东省大病保险续约谈判药品纳入全民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指出按相关规定,参照山东省大病保险谈判药品协议约定,决定将山东省大病保险谈判续约药品(见附件)纳入青岛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特药支付范围,包括盐酸沙丙蝶呤片、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等4种药品,具体支付价格和准入条件按照青岛市特药品种管理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另外,省大病保险谈判未续约药品达拉他韦(百立泽),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不再纳入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特药支付范围。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5日起开始执行。
链接:山东省大病保险续约谈判药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