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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种情况可不戴口罩 青岛体育局多举措助体育行业复苏

2020-05-11 05:40 作者:刘文超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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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10日讯 (记者 刘文超 通讯员 贵敏)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岛市体育局及时跟进并下发通知,对体育系统和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关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开放室外健身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室内健身场所;对返校复训运动员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继续以有力举措“持续发力,推进体育复苏”。

青岛市体育局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5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级要深刻领会《意见》具体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关工作。

一、全面开放室外健身场所,户外活动无人员聚集,可不戴口罩。

二、室内健身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对健身人员查验全国防疫信息码或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进行体温检测。加强通风消毒,保持空气流通。管理、服务、保洁等人员应戴口罩,健身教练、健身人员在保持与他人1米以上安全距离时,可不戴口罩。

三、复训复课的体校等训练单位,运动员应随身备用口罩,校园内不需戴口罩。教师、教练员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训练场馆、宿舍的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训(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四、区市体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体育局将加强工作督导,对相关公共体育场所、体育社会组织、健身经营单位进行走访调研。

青岛市体育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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