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2日讯(记者 黄晓)昨天,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并对2018年已创建农贸市场开展复评,青岛市今年有15个创建申报名额。
5月30日前完成初审申报
由市场开办者依法开办,位于城区、社区内,以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油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为主的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社区市场)均可申报规范化农贸市场。临时或定期买卖的市场不列入申报范围。今年纳入规范提升范围的农批市场也可以纳入申报范围。符合标准的创建单位可填写创建申报表,向县级市场监管局提交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入场经营者名录等材料。
县级市场监管局将对创建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创建标准对市场开展检查,择优选择拟定参与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的市场名单,于5月30日前报各市市场监管局,并组织市场开展创建。各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于8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参与创建农贸市场的中期评估,对经审核达到创建标准的市场名单和相关资料于9月10前上报省局食品流通处。省局将于11月中旬前对各市审核通过的市场进行评估验收,严格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评分,分值达到80分以上的为通过验收;低于80分的不予通过。
严格标准条件 验收未通过将进行扣罚
对2019年未参与评估和评估未通过的农贸市场,继续纳入2020年创建,相关市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达到创建条件,对年底评估仍未通过的农贸市场,追回奖补资金并在适当范围通报。对今年新参与创建且在年底评估未通过的,不再给予机会,相应名额作废。
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与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和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相结合,农贸市场创建验收得分直接作为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省级评价相应业态的得分。对未通过验收的农贸市场及所在县,有关情况通报省局食品协调处。对未完成创建目标的在年底考核工作中适当扣分。
实施动态管理 将对2018年已创建市场进行复评
同时,各市要加强对已公布规范化农贸市场的跟踪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体现引领带动作用,确保持续达到标准规定内容和要求。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对2018年公布的218家农贸市场进行复评,对不能持续达到创建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命名并向社会公告。
附:《山东省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考核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