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6日讯(记者 朱颖 )近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主编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资料管理标准》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是国内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资料地方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该标准的颁布,是落实“学深圳、赶深圳”,探索学习借鉴先进城市成熟做法的体现;是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优质品牌服务的优秀成果之一;是青岛在完善地方性标准建设体系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是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步形成,全程记录了管理行为痕迹,成为分析和研究安全管理行为的第一手资料。安全资料的创建使工程管理工作具有可追溯性,成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所以安全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提高管理标准的必要保证。然而,就安全资料管理方面,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导致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不规范,造成了资料收集针对性不强、管理松散、组卷无序、搜索困难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资料管理,实现资料管理系统化和标准化,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水平,2017年10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处联合青岛地铁集团启动了《管理标准》的编制工作。编委会对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成熟做法,同时结合青岛此前发布的《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施工单位篇)》《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篇)》的实际应用情况,认真分析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中的最新要求,历经近3年时间几十次调查研究,终于编制完成《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培训、资质资格、履约管理、周边环境调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理、应急管理、预警报警及消警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技术方案管理、安全防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用电、消防安全、设备管理、安全技术资料编制与组卷等内容,共7章41节,5个附录,附表格116个,总计7.8万字。
《管理标准》的发布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建设、监理、施工、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安全资料管理职责,规范了安全管理行为标准,解决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资料现存的规范性、真实性、可追溯性等问题,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秉承“行为管理标准化”,现场实施标准化工作原则,抓住“学深圳、赶深圳”的契机,在打造地方性标准建设体系过程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推动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由“一次验收定结果”的旧模式向“日常质量安全标准化状况动态评价”的新模式转变,实现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更突出实用性、有效性和持续性,逐步完善以行为管理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施工标准等为框架的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