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11时许,胶州湾大队四中队民警在环湾路巡逻至白泥地公园附近时,发现一辆白色SUV停在路边,于是立即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驾驶员曹某摇下车窗,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在副驾驶上还坐着一名儿童,经了解正是曹某5岁的儿子。民警要求曹某下车接受检查,曹某下车后更是摇摇晃晃、语无伦次,看着孩子无助又紧张的眼神,民警感觉十分气愤又后怕,于是立即将曹某及孩子带至执法站。
为了安抚孩子的情绪,在回执法站的途中民警一路与孩子聊天,到执法站后安排专人拿出饮料,并打开电视机转移孩子的注意力。随后,民警对驾驶员曹某进行酒精测试,但曹某极不配合民警检查,多次中断吹气,咬掉吹管拒绝检测,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和教育,曹某最终接受了酒精检测,测试结果高达22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驾驶员曹某称,当晚自己因和朋友赌气所以才喝了很多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曹某将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的处罚。(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史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