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所高校在我省试点本科综招
报名工作6月22日前完成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0所高校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综招报名工作6月22日前完成。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高校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10所在我省开展本科综招试点的高校分别是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按照不超过在鲁统招计划的20%自主确定。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已经通过我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招。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招报名。试点高校报考要求应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考察探究活动、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
通过初审的考生有资格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考核。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面试)。学校素质测试(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试点高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实施测试(面试)工作,鼓励采取网上测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本科高校综招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据悉,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高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试点高校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各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
(记者 郭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