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非现场交通违法可跨省异地处理,不用跨省东奔西走了。29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按照全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推广工作进度,我省将于6月30日起实现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
以往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处理,往返奔波诸多不便。改革措施实施后,驾驶人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方便快捷,减少奔波。
(青报全媒体记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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