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明确疫情期间公租房支持政策:
防控一线人员免3个月租金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6月29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解决防疫一线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发布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公交、环卫、物业行业享受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实施租金减免和增发住房租赁补贴。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家庭,予以减免所承租的公租房2020年1月至3月份共三个月租金。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家庭,予以增发2020年1月至3月份共三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
在人员范围认定方面,医疗卫生行业公租房补助对象是指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的工作人员;环卫行业公租房补助对象是指从事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垃圾处理等一线工作人员;公交行业公租房补助对象是指线路正常运行的公交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地铁驾驶员和车站工作人员(含委外单位);物业行业公租房补助对象是指负责小区人员车辆登记、病媒消杀、体温测量、卫生保洁的工作人员。
根据《通知》要求,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公租房租赁费用减免及增发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申请。申请人员应于7月20日前按保障方式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对其疫情期间工作内容进行证明,经各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予以减免租金或增发补贴。申请公租房租金减免的申请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承租的房屋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承租公租房期间无转租转借、欠租等行为;无违反《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