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日讯(记者 刘倩倩)近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市北区万科紫台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市北区万科紫台等2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仍按原租金标准执行,最低0.75元/月·平方米。
据悉,市北区万科紫台等2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有效期将于今年下半年陆续到期,经研究决定,仍按原租金标准执行。该《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原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万科紫台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价格〔2017〕15号)、《关于新澳国际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价格〔2017〕19号)、《关于黄岛区奋进路(香江和苑)等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价格〔2017〕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