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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步行街,山东省政府下发最新通知!

2020-07-05 09:44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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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山东省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其中提到,

自2020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

每县(市、区)建设培育

不少于1条步行街或特色商业街,

每市重点打造2-3条市级示范步行街,

全省培育30条左右省级示范步行街,

争取4条达到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标准。

同时,在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特色商业街中,全省重点培育50条左右省级示范特色商业街。到2022年底,省级示范步行街和省级示范特色商业街客流量和营业额累计增长20%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7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城市特色,明确步行街发展定位,科学制定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方案。围绕街区环境打造、业态布局调整、交通网络优化、夜间景观亮化等制定若干配套方案,形成“1+N”步行街改造提升规划体系。改造提升要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防止拆旧建新。

二是完善交通设施。改造提升优化街区内步行道路,营造安全舒适的步行空间。调整优化街区周边现有路网和交通设施,构建便捷通畅公共交通系统。适应夜经济发展,适当延长街区周边公交运营时间。街区设置不少于两种语言文字的标识导示系统。

三是美化街区环境。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强步行街设施环境改造,打造美丽舒适、富有特色、便利安全的街区风貌。实施街区绿化、亮化、美化“三化”改造,开展地面立面、店招牌匾、户外广告等整治。增加人性化、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充实体现街区风格特点的城市家具,塑造有历史记忆、地方特色和文化传承的街区景观。

四是优化业态结构。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新需求、新特点,积极引入各种特色业态。制定街区业态准入和退出标准,明确引导业态调整正、负面清单,推动步行街向特色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通过产权回购、返租等形式,整合街区物业产权(使用权),便利业态优化调整。

五是提高品牌效应。发挥步行街品牌集聚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引进首发新品。在街区打造老字号、非遗技艺和民俗传统产品集聚区,打造商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街区聚客、吸客能力。  

六是打造智慧街区。加大智慧建设投入,建设智能设施,加快5G网络部署,完善精准导购、积分促销、移动支付、停车出行等智能服务。加强安全监控和预警。

七是规范管理运营。积极探索步行街管理运营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明确相关机构或组织对步行街进行专业化管理,赋予街区更大管理自主权,实现“街内事街内办”。鼓励街区成立或聘请专业团队,进行专业化运营。引导商户诚信自律、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安全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

《行动计划》还明确了步行街改造提升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市、区)、街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部门资源,加强顶层设计规划。二是开展试点推进。推动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对通过改造提升达到规定标准的步行街命名为省级示范步行街。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步行街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范围。四是强化推广交流,推动成立山东省步行街发展联盟。

内容来源:青岛日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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