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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青岛多部门出手清理“僵尸车”

2020-07-25 16:10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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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堆放杂物、占用公共资源、存在安全隐患……“僵尸车”一直饱受诟病。7月份以来,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联合城管街道办,对辖区背街小巷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整治,共清理17辆“僵尸车”。

24日,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联合城管、街道等多部门,对人民路28号、人民路129号、人民一路5-16号、居仁路6号、宣化路广昌路等背街小巷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当日共清理14辆。“‘僵尸车’不但占用公共停车位,一些‘僵尸车’还被当做仓库使用,里面堆积大量杂物极易引发火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中队长宋书君告诉记者,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交警部门通过巡逻、街道居委会信息汇总以及市民反映等多种渠道,对辖区内长期停放的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并安排警力逐一核实,通过车牌号和车架号查询车辆状态,判断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或注销状态。对符合“僵尸车”标准的车辆张贴《清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行动告知书》,并电话通知车主限期自行移走办理报废。

▲叉车上阵清理“僵尸车”。

“对逾期未自行移车的僵尸车辆,我们联合相关部门租用叉车、拖车对‘僵尸’车辆进行强制拖移,存放至停车场,等待车主前往办理报废程序。”宋书君告诉记者,7月份以来,人民路中队排查辖区疑似“僵尸车”56辆,通过查询车辆信息确认“僵尸车”17辆,并对其下达《清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行动告知书》。但车主们大都仍心存侥幸,直到执法人员带着拖车和叉车到场执法,不少车主才在交警监督下联系报废厂家前来拖车。最终,车主联系报废厂家处理“僵尸车”13辆,交警拖走4辆。不但排除安全隐患,而且盘活了公共停车资源。

交警部门提醒车主,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应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车主也可自行联系报废车辆回收厂家上门处理。若不按期办理,将会影响车主办理其他车管业务,若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将被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能重新学习。

(青报全媒体记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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