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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件提案落实咋样? 市政协委员走进物业小区视察督办

2020-08-28 09:53 作者:朱颖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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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8月28日讯(记者 朱颖)27日,市政协常委、秘书长刘卫国带队,组织有关提案人、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协办单位等,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案》等6件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视察督办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陪同视察活动。市政协一行先后来到龙湖•春江郦城和中城嘉汇小区,就小区物业基本服务、增值服务、收费情况、智慧化设施设备管理、物业行业党建引领、物业收费标准、业主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视察调研。

调研期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工作情况。1-7月,全市建筑业完成产值1417.3亿元,同比增长8.7%。住房成交总量、增速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房地产开发、城建基础设施和村镇建设分别完成投资1088.3亿元、159.6亿元、8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14.9%、18.7%,实现了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战赢”。

物业管理提案办理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现状,周密部署安排,顶格协调落实。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积极对接协办部门汇聚合力,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立行立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难题,多方创造条件全力化解,主要做了六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落实推进《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在有效借鉴委员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市物业管理的实际需要,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

进一步明确镇街、居(村)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同时对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物业企业行为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创新性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制度写入法规将有利于全面规范业主共有资金管理,规范业主委员会及成员行为。

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扶持力度

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申报纳入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共111个,主要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助、专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吸引社会资本、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牵头起草了《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日前已相继印发。

采取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等方式,组织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

推进行业党建和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今年,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推动下,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市民政局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引领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措施》对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要求各区市党委要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相关综合协调机制,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统筹组织、政法、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力量,充分利用“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联动解决物业服务行业发展重要事项。

加大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去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物业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重点查处围绕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整治物业管理领域等违法违规问题2.2万余件,行政处罚金额44.7万元。

今年以来,市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违规养犬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好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工作,同时加强物业秩序维护人员的培训管理,有效提高小区的治安防控能力。

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物业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充分发挥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受理平台作用,及时做好受理处置等相关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先后制定了《青岛市物业领域执法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0年物业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物业管理薄弱的物业小区,进行重点执法攻坚。

持续完善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制度

针对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取消后的“真空管理”状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青岛市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将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工作与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创先评优直接挂钩,初步建立起物业企业信用奖惩机制。特别是结合委员建议和《山东省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大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应用、共享力度。

另外,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等各类企业的登记信息、年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为开展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打下良好基础。

加大对物业收费行为监管力度

市发展改革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对违规收费企业进行提醒告诫和约谈,会同有关部门现场调研、解决有关物业服务收费问题。

下一步,我市继续强化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监管,做好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调整完善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答复群众政策咨询,对违规收费企业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的案件转交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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