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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在马路中央拍写真 青岛一对情侣被处罚了

2020-09-09 05:40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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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市一对情侣在路中央拍写真,严重影响道路通行。交警接到投诉后,通过电子监控找到了车主并对涉事人群批评教育,对该车辆罚款100元,马路中央拍照的三人每人罚款20元。

9月3日,崂山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鲁M牌照车辆在崂山区崂山路流清河路段停车拍摄写真,时间长达将近40分钟,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根据崂山交警大队沙子口中队提供的监控视频,记者看到,画面中一行4人把车停放在崂山路流清河路段最右边的车道上,一对情侣坐在路中央,同行的另外两个人,一人负责拍照,一人蹲在车前。摄影师为了追求效果,还不时蹲下身体寻找拍摄角度,情侣则摆出各种动作,导致过往车辆不得不减速让行。

由于违停车辆和拍摄者占据了一个半车道,期间多辆大巴车不得不到借到对面车道行驶,加上该路为顺向下坡路段,现场险象环生。不过拍摄者不以为然,仍然不停更换拍照姿势,停留了将近40分钟。

接到举报,交警马上通过电子监控对该车进行跟踪,发现该鲁M拍照车辆于8月29日、30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活动,目前已离开青岛市。随后,崂山交警电话联系了车主,车主表示自己把车借给了朋友,并不是本人开车。

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行人不得在行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机动车也不能随意停放于机动车道内,要依法顺向停放于停车泊位内。

最终,交警部门对该车辆做出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三位行人每人罚款20元。(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齐春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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