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环境不断变化,巡游车改革不断深入,网约车等新业态涌现,截至今年6月,青岛巡游出租汽车11992辆,企业4628家,从业人员2万余人;现有网约车平台公司35家,发放网约车道路运输证21400余件,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6100余件。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推进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
《条例(草案)》注重推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和公平竞争,重点对经营资质、运营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巡游车与网约车均属于出租汽车,两者在车辆标准和价格机制等方面存在区别,但其实质均为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需要通过立法促进良性发展和公平竞争。
《条例(草案)》坚持尽可能融合和一并规范的原则进行整体考虑,尤其是对巡游车和网约车的车辆、从业人员准入条件以及服务基本要求等进行统一规定,属于不同业态的特殊要求作例外规定,如巡游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用于巡游揽客,网约车通过预约方式提供服务,不能通过巡游揽客和站点候客;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
巡游车经营权无偿有期使用8年
《条例(草案)》按照我市实际,对涉及经营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相关证照办理进行规定:一是经营范围,结合巡游车改革,规定经营区域调整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再按照区、市作经菅地域的限制。二是巡游车经营权,《条例(草案)》明确巡游车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使用期限为八年;以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的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存量车辆产权归个人所有的巡游车经营权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三是车辆经营期限,巡游车营运期限为道路运输证发放之目起八年。网约车营运期限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之日起八年。四是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例(草案)》明确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两证合一。
《条例(草案)》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限由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六十五周岁,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六十五周岁前,可以继续申请从业资格证注册,因身体健康状况不再符合从业要求除外。年龄满六十五周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其从业资格证由发证机关注销并及时收回。
规范投诉处理和执法行为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审议认为,关于信用管理问题,建议增加向社会公布本市、区(市)出租汽车经营者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规定,给予吊销其服务资格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对监督其提升服务质量具有较强作用,建议《条例(草案)》增加相关内容。
同时,出租汽车行业的投诉和执法,一直是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审议认为,一是规范投诉处理。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并授权交通运输部门可以通过调解、批评教育等方式解决投诉人与驾驶员之间的纠纷。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建议在《条例(草案)》监督检查中,增加相关内容,明确交通运输执法专用车辆设置统一执法标志,执法人员持有效执法证件,开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条例(草案)》初审后,市人大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修改意见。广大市民可登陆青岛人大网“法规征询”栏目,查询草案内容并反馈意见建议,或者发送邮件至qdrdfzgzs@qd.shandong.cn。观海新闻/青岛早报 记者 吴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