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校园欺凌说不!
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山东将有新措施!
小编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实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有关要求,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教育厅起草了《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邮箱:sdxxaq@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
△点击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包含这些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下简称《方案》),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源头防范,营造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校园欺凌防治良好氛围
1.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下同)每学期开学的前一周,向教育部门报送学期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把防治校园欺凌相关知识纳入重点教育内容。每学年春季、秋季开学第二周定为“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案例式、情境式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省校园欺凌防治相应学段的线上、线下知识答题活动,确保参与率100%。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防治校园欺凌教师培训,3年轮训一遍。
2.抓实重点领域专项教育。持续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法治教育。突出心理健康教育,每学年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健全异常心理学生和跟踪教育情况台账。
3.推进家校联动共育。每学年开展一次大范围家访。每学期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形式,通报学生在校情况,提示家长强化家庭教育及监护责任。每学期通过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普及欺凌防范常识,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健康成长。通过微信、QQ群和家委会、家长学校等,及时发布校园欺凌事件信息,警示家长时刻绷紧监护弦。
二、强化风险防控,健全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的校园欺凌工作制度机制
4.加强制度防范。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措施、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每学年开学前,学校要组织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动态完善校园欺凌防治预案。严格落实学校教职员工对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责任和义务,学校老师在接到学生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校,严禁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学校突发欺凌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教育、公安部门;属地教育部门在3小时内电话报告、12小时内书面报告上一级教育部门。发生性质极端恶劣欺凌事件,可直接报告省级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班级、小组、宿舍等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每学年组织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
5.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校园欺凌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校园欺凌线索和事件,并建档立卡。各级教育部门要畅通举报和求助渠道,设立学生欺凌举报和咨询平台,线上线下接到相关线索信息时,立即组织会商研判并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及时有效处置。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告学校欺凌防治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制定有奖举报措施;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拿出3个半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加强视频巡查,完善探头站岗、鼠标巡逻防控机制。加强人员巡查,监控死角要重点排查。
三、强化责任落实,扣紧依法、依规、依纪校园欺凌处置链条
6.压实学校监管责任。各学校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处置欺凌事件。对所发生的欺凌事件,15日内完成调查、复查,提出处置意见及跟踪观察涉事学生及舆情管控措施;涉法涉诉不宜由学校处置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体系,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要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正当权益,通过奖励措施及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引导鼓励教师担当作为,大胆管理。
7.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发生欺凌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告知并要求实施欺凌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向被欺凌学生或家长赔礼道歉,并协商妥善解决办法。要求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进行检讨,家长陪同学生抄写学校有关规定,共同接受教育。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不予配合或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学校主动邀请公安、检察机关协助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8.压实涉事学生责任。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轻重情况在操行评价里有记录,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防范预案。依据欺凌行为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对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依据《方案》分别予以处置。强化惩戒,将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按有关程序转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
四、强化措施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欺凌治理格局
9.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机制、协同联动机制、专班攻坚机制,对极端恶劣校园欺凌事件,成立由省、市、县、学校及专家参与的处置专班,进行现场处置指导。
10.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于造谣传谣的不法分子,教育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惩治。
11.建立救助机制。学校要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保密工作。被欺凌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衍生极端事件。
12.加强督导问责。对每学期发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学校,应调整学校主要领导岗位,约谈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对每学期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市,进行全省通报。
保障孩子在校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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