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6日讯 今天,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官微发布了充电器(电源适配器)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为加强对充电器(电源适配器)产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20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山东省流通领域的充电器商品进行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10批次,涉及6家销售单位,7家标称生产企业。经检验,合格6批次,不合格4批次。本次抽查的充电器商品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广东、浙江、四川3个省。
本次抽查的充电器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发热要求、抗电强度、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辐射骚扰等项目。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充电器产品时,除了考虑该类产品的功能、外观、价格外,在选择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应首先考虑充电器的品牌及生产商的规模、信誉、售后服务等信息。就目前而言,厂家专卖店、大中型商场以及专业卖场的进货渠道较正规、配件齐全,且有较好的售后服务,是购买充电器的首选场所。
2.充电器(给信息技术设备和音视频设备供电的适配器)均属于国家CCC强制性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贴CCC认证标志。消费者在购买时须确认是否有CCC认证标志,CCC认证标志的真伪可以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上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nca.gov.cn。
3.目测充电器的插脚外形和接头加工等应精细、光洁无锈蚀,需注意电源插头应符合我国标准插头样式,应是薄片型插脚,插脚上不应有圆孔,也不应为圆柱形、方柱型等非薄片形式。外壳塑料件表面平整光滑无毛刺、色泽均匀,外壳接缝应紧密、按压不能有缝隙。
4.需检查充电器的铭牌是否为简体中文,且标注相关产品参数信息,信息需包含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电源性质的符号、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额定电流、制造厂商名称或商标、型号、安全说明等信息。并且标识字迹清晰、不易擦除,铭牌上应有足够的安全警示说明内容(如是否有适用于海拔2000m地区及非热带地区的警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