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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岛观察】探索便民新思路 青岛公积金成了百姓住房的"贴心人"

2020-10-29 05:00 作者:李倍 徐斌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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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独家】

(记者/李倍 视频/徐斌)

8月22日,对市南区宏大路20号小区居民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老旧小区加装上了崭新的电梯,居民们从此告别了“爬楼难”的日子。无独有偶,在此前的6月11日,市南区弘信山庄小区也同样进行了加装电梯改造。两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得益于住房公积金便民举措的不断“升级”,为老旧小区改造打造出了全省第一的“青岛样板”。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其中既牵扯到居民表决率,也牵扯到资金问题。为了能切实帮老百姓谋福利,今年4月8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阐明实施既有住宅安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该《通知》不仅助推了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减轻职工经济负担,更让住房公积金在便民举措上又“迈”出了一大步,真正实现了让老百姓用“活”住房公积金。

“高效服务、便民利民”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秉承的原则。10月27日,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我市成功召开,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共同签署了《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这意味着五市间将取消区域内购房贷款职工的户籍地限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认互贷。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助力“高效青岛建设”、注重用平台思维做发展乘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探索便民利民新路子,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组合拳”,让住房公积金更加贴近百姓生活,也能更好地服务于百姓的生活。

让职工用“活”住房公积金 老旧小区改造有了“青岛样板”

今年6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走进市南区弘信山庄小区,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场服务活动,并现场办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提取业务。首笔提取的住户郑女士对住房公积金市南管理处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表示感谢,表扬公积金服务周到、办理神速。

8月22日,在市南区宏大路20号小区内,住房公积金市南管理处助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圆满交付,崭新的电梯让小区居民纷纷前来“围观”,不停地拍手称赞。小区内的老年人看着电梯喜不自胜,“以后可方便了,公积金真给咱们办了件大好事。”

改造老旧小区有多难?除了需要全楼2/3的居民通过外,加装电梯的费用让不少居民望而却步。为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展开工作,根据国家住建部下发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方案》,以及我市印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在调研借鉴部分城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于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实施,实施仅一月有余,第一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就已落地,这不仅是住房公积金的“青岛速度”,也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青岛样板”。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其旨在助推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减轻职工经济负担。你装电梯,我“掏钱”,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活”起来。

用平台思维做发展乘法 青岛公积金成了百姓住房的“贴心人”

住房公积金从一个买房贷款的“工具”,到如今已变成百姓住房的“贴心人”,这其中是工作思路的全然转变。怎么变?青岛住房公积金首先转变的是思维方式,想要为百姓谋福祉,就要站在百姓的立场看问题,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你觉得哪里不方便,我就从哪里着手解决问题。

市民觉得来公积金大厅办业务排队久,多跑腿,那就让市民办事变得简单起来。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平台思维做发展乘法,积极与不动产、民政、税务、公安、社保等实现大数据联网,推进公积金业务“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举措,不仅加大力度精简证明材料,还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让市民办事少跑腿。有市民惊讶地发现,往日纷纷扰扰的公积金办理大厅变得井然有序,曾经需要排队办理的业务,现在只要几分钟就可以解决。

正所谓思维一变天地宽,业务办理大厅井然有序,也得益于公积金业务办理平台的无限拓宽。如今,办理公积金业务可以在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微信小程序、APP、“青e办”等多个平台操作,利用“互联网+”打造真正的便民服务。

让市民少跑腿,还要为市民办好事。开发商拒贷公积金成了业内不能言说的秘密,因为放款慢,公积金贷款曾一度不受“待见”,这是市民的糟心事,也是公积金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今年6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保障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签署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仅如此,《通知》阐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机制,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对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暂停预售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政策出台了,监管到位了,也就要求开发企业不得拒贷公积金,这是让百姓拍手称快的大好事,在贷款买房这件事上,公积金终于不再“鸡肋”,让职工切切实实的享受利好,也让公积金这项职工住房专用资金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在多个应用场景中得以激活 青岛公积金探索出为民服务的全新思路

提升主动服务水平,让市民更有获得感,在公积金这里从来不是一句空话。而青岛市民与住房公积金的联系,也从未像今天这般密切过。

作为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你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以前都是单位集中提取,一年只能提两次,要交很多材料,现在商贷自助提取,只要办理业务开通手续,就可以自己提公积金了,这让我们职工觉得公积金更有用了。”让职工觉得公积金“更有用”了,这是青岛住房公积金的又一大便民举措。

今年9月1日,北京银行和恒丰银行相关业务程序正式上线,截至目前,我市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银行扩容至18家,开通业务办理手续后,坐在家里就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偿还自己的商业贷款,目前,超过90%商贷职工选择网上自助提取业务。

此外,住房公积金发力“租购并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多渠道解决职工的住房需求,为职工实现“住有宜居”。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能提多少?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如果职工实际年房租支出超过8400元的,提供青岛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租发票原件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职工及配偶每月合计最高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2500元。

如果你是人才,想要在青岛安家,公积金也可以帮你实现梦想。今年4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公积金贷款惠及面由此前的自然人共有产权住房扩展至自然人与企业、政府部门(机构)共有产权住房。此举为吸引人才落户青岛,助推青岛市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城市间的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合作,彰显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顺应了人才等要素的有序自由流动需求,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胶东五市间共办理异地转移业务4100多笔、6400多万元,发放异地贷款360多笔、1.24亿元。

为切实推动胶东五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10月27日,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共同签署了《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正式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确立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互认互贷等七项合作内容,届时,五市间将取消区域内购房贷款职工的户籍地限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认互贷。

该项《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今后五市缴存职工在其他四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时,将不再受是否具有当地户籍的限制,可享有与申贷机构所在地贷款职工同等的权益,为五市间人口跨地区流动、就业及购房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可以说,在青岛,让市民用“活”用好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然探索出一条为民服务的全新思路,那就是市民觉得不便的每一件小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用百分之百的态度来对待,去解决,这让青岛公积金在每一个应用场景中得以迅速有效的激活,这便是为民服务的最直接体现。然而为民服务的道路没有终点,如何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青岛公积金正着力推进最新的“利民方案”,即创新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筹集人才住房建设,待这一举措落地后,将着力增加青岛市的人才住房供给,这不仅是用“活”住房公积金的最直接体现,也是完善人才安居制度,增强青岛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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