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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内不得使用煤气罐!青岛一餐馆被执法人员叫停

2021-03-22 20:13 作者:李倍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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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22日讯(记者 李倍)“高层建筑内不允许用罐装煤气。”执法人员将一个煤气罐从餐馆里搬了出来,要求该餐馆老板立即整改,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今天上午,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麦岛中队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当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辽阳东路的一座高层楼宇网点商铺进行检查时,在一家包子铺发现商家使用煤气罐进行餐饮经营。“高层楼宇内不能用灌装煤气”执法人员当场发现问题并告知老板,“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在我们把你的这个煤气罐进行先行登记保存,你们可以采用开通天然气或者改成用电烹饪。”

近期,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加大辖区餐饮经营场所的燃气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煤气罐、软管穿墙、软管过长等燃气使用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改。

综合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高层楼宇内不得使用瓶装燃气。当天,执法人员检查了位于辽阳东路和劲松七路的两座高层网店饭店,发现3家存在使用煤气罐的行为,执法人员对3家餐馆的煤气罐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责令商家立刻整改。他们将对问题业户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拒不整改的经营业户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行政处罚,确保辖区燃气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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