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曹森 青岛报道
近日,胶州市发布三条重要通告,严肃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负面清单”的通告
(第1号)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3月中旬正式启动,到6月底基本结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选好带头人、办好大家事,市委明确要求,镇(街道)党(工)委要旗帜鲜明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对换届人选的审查把关,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强、道德品行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群众亲和力强“五强”标准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低、道德品行差、背后操纵上访、光想当官捞好处不为群众谋幸福的人混进干部队伍,并根据省委、省政府和青岛市委、市政府规定,列出了不得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含网格党组织)的“负面清单”,划出了换届人选“红线”。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 政治上的“两面人”,“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
2.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消极、应付或抵制的。
3. 信仰宗教,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的;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宗族派性的。
4. 在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或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
5. 上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被责令辞职或被免职的;上一届以来,曾被作为教育转化对象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6. 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7. 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8.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违法生育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
9.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10. 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11. 涉黄涉毒受处理未满3年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13. 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不履行村(居)民义务,群众意见较大的。
14. 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5. 具有其它不得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情形的。
特此通告。
胶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
关于严肃“十严禁”换届纪律
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通告
(第2号)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铁的纪律是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有力保证。各级党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换届工作人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有序参与,做到“十严禁”:
(一)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用许诺、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工作人员;
(二)严禁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等不正当活动;
(三)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利诱等手段,妨碍党员和登记选民自主行使登记权、推荐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
(四)严禁候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党员无正当理由、未经党组织批准不参加推荐会议、选举会议或中途擅离会场,任何个人未经党组织安排对换届过程录音、录像和拍照。
(五)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或打击报复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或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以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或煽动、串联、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信访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六)严禁以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毁损、抢夺票箱、选票或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煽动群众闹事、冲击扰乱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七)严禁以打砸、毁坏、抢夺公私财物,辱骂、殴打、威胁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和委派人员,以及村居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等方式扰乱办公秩序,阻碍执行公务,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严禁张贴、散发传单、小字报等不正当活动,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错误言论和消息,或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内容等方式扰乱换届工作;
(九)严禁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以及违反村(社区)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移交公章、办公场所、财务账本、文书档案和村(社区)集体所有的财产、物资等方式拒绝工作交接;
(十)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换届选举工作及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通告。
市换届办信访稳控组联系电话:
82201570 82201571
市换届办综合指导组联系电话:
82202526 82202560
地址:市融媒体中心(原广播电视台)西北办公楼2楼
胶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
关于建立换届信访“一案双查”机制的通告
(第3号)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规范信访秩序既是“十严禁”换届纪律的明确要求,又是打击歪风邪气的重要保证。为此,就建立换届信访“一案双查”机制通知如下:
一、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对信访事项要按照处理信访规定予以受理,详细登记所有信访人姓名、政治面貌、单位职务、所在村(社区)和网格、是否为竞选人等基本信息。
二、及时查处信访问题。对信访事项要按信访处理流程,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认真负责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严厉查处非访人员。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采取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的人员,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不按正常组织渠道逐级反映问题,直接参与其中或煽动、串联、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的党员、干部和竞选人必须同时介入调查,并依据“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从严从快作出处理;对所有非访人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诚信管理规定予以惩戒,坚决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决不能姑息纵容,决不能任歪风邪气漫延。
特此通告。
胶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