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建设试点-城阳区第三实验小学。
青岛新闻网4月6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徐婷)“我们学校从2019年率先开展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建设试点以来,学校先后获评青岛市五星级阳光校园、青岛市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家长学校建设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说这话的,是青岛市城阳区第三实验小学校长王建娥。事业单位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运行,使学校的管理日益规范,教学质量日益提升。
在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过程中,城阳区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标准化监管,于2020年底先后出台《城阳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试行)》《城阳区事业单位星级法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建立事业单位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创造性提出星级法人等级管理,引导事业单位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公益服务效能,为加快建设青岛中央活力区、幸福新城阳、青岛新中心提供了有效体制机制保障。
“1631”铺底,事业单位监管框架正式搭建
“城阳区以落实流程再造为契机,在事业单位监管任务、要素、流程等环节中编制标准和规范,来规范监管行为,保护合法权益,提高我们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水平。”城阳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刘鹏告诉记者。
据刘鹏介绍,城阳区在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实践中,融合各级法规政策规范与监管实际情况,建立起“1631”事业单位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其中,“1”是指制定一套《城阳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试行)》,为事业单位监管总纲领;“6”是指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面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6项监管任务,作为监管主要手段;“3”是指明确教育、卫生、科研院所3个专项监管领域,作为行业监管重点;最后一个“1”是指出台《城阳区事业单位星级法人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引导结果使用的创新举措,激励事业单位规范运行、高效干事。
“全流程”“一单清”,化解监管粗犷、分散难题
以源头管理为基准点,编制法人信息库,明晰监管目标;以制度创新为发力点,编制星级法人等级标准,实施正负名录管理;以流程再造为关键点,编制监管任务和监管流程标准,实现公开透明……城阳区不断细化监管任务和标准,保障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
据城阳区委编办副主任宁春玲介绍,针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现状,城阳区全面梳理《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等20余部涉及事业单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制定《城阳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试行)》,推出了事业单位监管目录。这个目录围绕6项监管任务,精简监管要素10余项,明确列出44项监管内容、11个监管流程图、8个监管示范文本,实现监管任务“全流程”“一单清”,避免了监管粗犷、分散。
“这张标准清单是一种‘双向引导’,既明确了监管主体的监管标准,又为作为被监管对象的事业单位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的范本。”王建娥认为,事业单位监管由此前移为自我规范,让事业单位更加明晰了自我管理的标准和发展方向。
据悉,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体系实际运行后,事业单位自我管理范本更加清晰,监督管理程序更加阳光,干事创业热情也更加高涨。在随机检查的20余家事业单位中,合格率80%,较往年提高10多个百分点。
星级法人管理发挥激励导向,监管成效初显
眼下,一场创星级、争先进的评星定级“竞争”,正在城阳区200余家事业单位中悄然展开。
“评上三星,就相当于上了‘白名单’,我们不仅可以享受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还可以在下一年度各类检查中免检。”据长王建娥介绍,为创建三星法人事业单位,学校正对照三星标准进行内部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自查,促进学校规范化运行和教学质量提升。
确立了监管标准后,城阳区配套推出《城阳区事业单位星级法人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事业单位星级法人管理模式:制定依规运行、内部管理、绩效考核等3大类23项星级法人评定标准,实施星级法人四级管理和正负名录管理——对未认定星级法人、取消星级法人等级认定的事业单位,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作为年度报告公开重点检查对象;对认定为一星法人和二星法人的事业单位,视情减少监管频次,减小监管力度;对认定为三星法人的事业单位,在次年度各类检查中减少或免于检查,并在机构编制资源使用中优先考虑或适当倾斜。
根据城阳区事业单位星级法人管理相关规定,星级法人每三年集中认定一次,并结合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和监督情况实施动态调整。星级法人等级管理切实营造了有“辣味”的竞争氛围,为事业单位干事创业注入催化剂。
“监管是方式,服务是本质。我们希望通过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阳光监管’体系,激励事业单位规范运行、高效干事,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公益服务。”宁春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