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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在线】琴岛e保、长护险、药品价格 这些问题都有了回复

2021-05-25 20:32 作者:李丽涛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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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25日讯(记者 李丽涛)今天下午,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可功做客《民生在线》,针对网友提出的有关“琴岛e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及长护险等问题进行了统一回复。

139元保300万 到底怎么保?

对于近期引发网友热议的“琴岛e保”,张可功在现场也进行了解读。张可功表示,“琴岛e保”研发团队在研究设计“琴岛e保”项目的保障内容时,着眼于解决参保群众就医费用高、负担重的难点、痛点,设定了以下四重保障责任。

一是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障。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1.8万元以上部分,由“琴岛e保”按70%比例赔付。二是医保范围内门诊慢特病费用的保障,三是医保范围外相关药品费用报销,四是特药/特材费用报销。四个保障责任加起来最高限额是300万。“琴岛e保”主要保障了重大疾病患者,是社会医疗保险报销之外的额外一层保障,有效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琴岛e保”最高可报销300万元,并不是意味着每个人得到300万元的赔付,而是为了保障不会因突发的疾病、重大疾病导致的大额支出拖累一个家庭,免除就医的心理负担,有“琴岛e保”的兜底,可以安心正常治疗,这便是最高保障300万元的意义所在。

医保卡注入资金减少?其实是划到这里了

对于网友反映的医保卡注入资金减少的现象,张可功解释发放并未减少,只是将一部分金额直接划入长护险之中了。

根据今年4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青政发〔2021〕6号)文件规定,我市参保的退休人员从4月起从个人账户代扣护理保险费。根据国家、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文件要求,“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我市参保的在职职工于2018年4月开始即已从个人账户代扣长期护理保险费。我市在全国最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是国家第一批试点城市。从我市长护险近9年的运行情况分析,享受护理保险待遇九成以上为60岁以上人员,是目前长护险制度的主要受益群体。为更好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本次《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修订,新增了退休职工个人缴费,具体标准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本人养老金)为基数,按照0.2%的比例从应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中按月代扣。

集采药品价格不同?需3年过渡期

有网友提问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存在医保支付标准不同的情况,对此,张可功回复,按照国家规定,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由省级部门统一设定,基本原则是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在三年内逐步过渡到中选价格,即在山东挂网价格基础上每年降低10%-30%(不同批次省局要求降幅不同)。非中选药品则按照中选价格执行。由于前期省挂网价格不同,医保支付标准暂时会有不同,三年后医保支付标准将统一成中选价格。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青岛市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4月和11月份,先后三次落地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其中第一批25种药品,第二批32种药品,第三批55种药品。中选药品在保证质量、满足患者基本用药需求的同时大幅降价,能够明显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国家和省规定,医保目录内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品种,以集中采购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支付标准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进行报销。若参保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过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因此,如果参保人员选择非中选药品,个人负担将会增加。建议在临床医师的指导下,优先选择使用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可以大大减轻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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