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3日讯 人才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印发《关于建设灵山湾“人才特区”引领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六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建设灵山湾“人才特区”,引领新区新经济发展。
“人才特区”并不是新概念。事实上,早在2011年9月,青岛就曾印发《青岛“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在青岛高新区设立“人才特区”,以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西海岸新区提出加快建设灵山湾“人才特区”,就是要推动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开展人才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促进新经济领域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才群体加速聚集,全力打造灵山湾新经济引领区。
“《实施意见》借鉴深圳等城市先进经验编制完成,包括人才薪酬补贴、人才赋能基金、人才创业中心、大学生就业补贴、人才住房租购保障及其他服务保障六条政策,有效期三年。”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董金武表示,该意见用于支持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和灵山湾西片区规划范围内的企业及有关组织机构,引进符合灵山湾区域经济产业发展方向所需的人才。
按照《实施意见》,人才薪酬补贴方面,将对在区域内工作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上,且符合新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给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贡献100%的补贴,另再按照1:1的配比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总数不超过60万元)。
设立人才赋能基金。设立首期规模1亿元的人才赋能基金,由西海岸新区与海发集团共同出资,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政策性和市场性相结合,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手段运作,对符合新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创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或重点孵化,充分利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发现人才、成就人才。
设立人才创业中心。对入驻人才创业中心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精装办公场所(人均不超过10平方米),最长不超过三年。结合人才赋能基金,建设新区新经济发展的孵化加速器。
进行大学生就业补贴。对在区域内从事符合新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给予本科毕业生1万元/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博士研究生3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实行人才住房租购保障。购买住房方面,区域内建设的产权型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其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高于70%。租赁住房方面,每年推出不少于500套租赁型人才公寓,对在区域工作的人才,可提供租购优惠政策。本科学历人员第一年免费,第二、三年按50%免缴房屋租金;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前两年免费,第三年按50%免缴房屋租金;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前三年免缴房屋租金,租赁后若有意向购买所租赁人才公寓且符合购买及出售条件的,可优先按市场评估价的70%购买(但不低于人才住房利润为零的含税成本价)。
此外,根据《实施意见》,凡购买或租住区域内人才住房的人才,可享受新区落社区集体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同时,整合市、区各项人才服务政策、服务资源,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配偶就业、医疗、职称、工商、税务、科研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