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关于5月11日(周三)开展第十三轮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我区将于5月11日(周三)开展区域全体居民核酸检测(第十三轮),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李沧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含常住居民、流动人口等)。
1.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暂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请在48小时后,到就近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免费检测(详见下方“李沧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点”)。
2.“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仍按原有的采样点安排及频次要求进行检测。
3.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由负责管控单位依照规定按应有的频次安排检测。
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定期检测的行业人员按照各自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2年5月11日(周三)8:00—19:00。各采样点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相邻采样点可实行错时,具体时间段由街道自行确定,确保8:00—19:00辖区居民在本街道有点可采,同时应确保辖区居民提前知悉各点的采样时间。
(二)地点
采样地点详见下方李沧区全体居民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或扫码“李沧全民核酸检测点”小程序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按照社区通知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在社区工作人员引导下,分时段前往街道社区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不使用智能手机的居民,请您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
(二)核酸检测30分钟前不要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等,主动出示健康码,排队等候保持“1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流程。
(三)请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全程佩戴口罩,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
(四)本轮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健康码小程序内的核酸检测记录将由省平台完成上传工作,请居民耐心等待。因近期全省核酸检测工作量剧增,如健康码中不能查看最新检测结果,可暂时通过“青岛一码通”平台查验本人在青核酸检测结果,凡是“青岛一码通”平台显示核酸检测结果符合7天内或48小时内阴性的规定,则不影响出行。
特别提醒,自本轮核酸检测起不再发放统一核酸检测圆形标贴。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街道将统一安排上门服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簿陪同检测。
(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自4月29日起,在青人员7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山东电子健康码将被“亮黄牌”,“亮黄牌”人员严格限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外)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居民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自觉参与本次区域核酸检测,避免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八)接受核酸检测是居民的义务,请大家主动配合,做到应检尽检。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参加核酸检测而出现阳性病例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李沧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