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网购起贪念 他人账号来消费
发现新买手机号码已关联支付宝,更改密码后通过手机转账盗走他人账户中1.3万余元,自己挥霍。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提起公诉。
20多岁的赵某喜欢网购,经常利用网贷提前消费。2017年11月,赵某为自己新办的手机号码注册支付宝账户。过程中,她发现该号码已被注册。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短信找回方式更改了支付密码,并试着给自己转了5000元。转账成功后,赵某大胆起来,多次利用该账户进行消费。
之后,赵某通过此种方式,共盗取被害人雷某1.3万余元。雷某发现自己银行卡多次短信提醒转账给陌生账户,立即将银行卡冻结。赵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十分害怕,主动联系雷某还钱取得谅解,并主动投案自首。
(王晨曦 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