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湖南)隆回县公安局紫阳所将涉嫌遗弃婴儿的违法行为人姚某高依法行政拘留。
小源(化名)在派出所。本文图均为隆回公安微信公众号图
2月10日,正值正月初六,违法行为人姚某高(35岁,邵阳市渡头桥镇人)因家庭琐事与其未婚妻张某兰在家中发生争吵,后张某兰负气出走。姚某高遂想将其与张某兰所生的年仅1岁半的儿子小源(化名)放置在张某兰姐姐家中抚养,因小孩抚养的问题姚某高与张某兰的姐姐再次发生争吵。紫阳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调处。在调处过程中,姚某高用电线将1岁半的小源栓在派出所窗户上,之后趁值班民警给小源解绑之机,逃离派出所。
违法行为人姚某高用电线将小源栓在派出所窗户上
之后,紫阳派出所民警多次联系姚某高,姚某高拒不履行扶养义务,不肯将小孩领回,并且不愿再接听民警电话,四处躲避。张某兰的姐姐也表示自己的小孩尚幼,不愿意抚养。紫阳派出所民警多方寻找姚某高未果,遂一边充当临时“奶爸”,一边通过其亲属积极敦促姚某高履行扶养义务,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其进行教育,并晓以利害。
民警充当临时“奶爸”。
2月17日上午,经民警及家人多次说服教育,姚某高迫于压力终于主动到紫阳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小源的抚养义务。紫阳派出所民警在对姚某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之后,将涉嫌遗弃婴儿的违法行为人姚某高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