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亲朋好友的医保卡虚开药品为个人创收
社区卫生站团伙骗保3000万
身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站长,罗永娟本该满脑子想着如何为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可她的脑筋却动歪了。她带领着服务站的药房主管、办公室主任、医师、护士、会计等,收集亲友病友的医保卡,虚开药品为自己“创收”,几年间骗取国家医保资金高达3000余万元。近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披露了此案的办理过程。
卫生站找到“创收”新路
全员发动骗取医保资金
2011年1月,某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房主管李晓燕发现了现行医保政策的“漏洞”,她和亲属用医保卡让医生多开药,然后只拿自己需要的药,通过医保报销之后,虚开的那部分就能把自己拿药的钱抵消了。这个所谓的政策“漏洞”,更准确地说是身为医务人员的李晓燕利用职务便利,捞取不义之财的歪门邪道。
李晓燕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罗永娟,认为可以利用这个漏洞为服务站创收,提高大家的待遇。
随后,罗永娟在社区卫生站全体员工会议上,公然让员工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多收集亲友、病友们的医保卡。“你们可以跟有医保卡的人说,只要把医保卡放在咱们社区卫生站,就可以免费在社区拿药,如果不想取药可以换小家电或者食用油等家庭用品。”罗永娟向大伙儿面授机宜。
当时,邱才健是社区卫生服务站皮肤科和泌尿科的医生。接到通知后,他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收取了3张医保卡。
临近春节,药房主管李晓燕给收集到医保卡的员工包了红包,并告诉大家,这是站长给大家发的奖金。邱才健因收集了3张医保卡得到2000元奖金。员工们看到了真金白银,积极性一下子提高了。
罗永娟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制定了明确的医保卡奖金提成制度。每张医保卡先刷出1800元自付金额3倍的药品,用于抵消这1800元底钱,之后医保卡持有人自己再开药就基本免费,而利用医保卡虚开的药品报销,服务站留一半,再除去税点之后,收集医保卡的员工可以分到30%左右。
自2012年开始,上至站长、主管,下至护士、收费员,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员工们开始大量囤积医保卡。截至2014年,已收集超过700张医保卡。
收集到医保卡后,站长罗永娟负责统筹指挥,药房主管李晓燕负责虚增药品和管理医保卡,邱才健等医生们负责开处方,收费处负责挂号出票,会计、出纳负责统计账目、取钱发钱……社区卫生服务站几乎各个岗位的人都牵涉其中,建立了一条完整的医保诈骗流水线,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北京市定点医疗保险机构的便利,通过虚开处方、药品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资金。
罗永娟无疑是最大受益者,她将所获赃款用于社区卫生站日常运转,还拿了几百万给自己经营的一家护理院购置设备。另外,她还购买了位于河北和海南的两套房产。
同伙“反水”勒索揭发
牵出医保诈骗窝案
俗话说,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这句话经常被犯罪团伙成员用来相互牵绊制约。罗永娟、李晓燕和邱才健等人就是被诈骗链条紧紧拴在一起的蚂蚱。可是,本就是用利益捆绑起来的犯罪关系,随时也可能因利益而瓦解。
2016年,一个意外破坏了原本紧密的成员关系。
因为邱才健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一直都是手写处方。而国家进行医疗改革后,医生都需要通过电脑给病人开药,邱才健便不能再在一线承担医师工作。罗永娟只好让邱才健去负责考勤、食堂卫生等后勤工作。虽然邱才健在此前5年间收集了20多张医保卡,但因为不能再开药,他的提成也从30%直降至15%。
邱才健对此十分不满,向同事抱怨罗永娟假公济私,克扣他们应有的提成。2016年1月底,邱才健带着对罗永娟的不满离开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离职之后,邱才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又对罗永娟的过河拆桥怀恨在心。气急败坏的邱才健便以揭露社区卫生服务站利用医保卡诈骗相威胁,敲诈勒索罗永娟80万元。
罗永娟也是个狠角色,付钱之后,向警方报了案。2017年6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邱才健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本以为邱才健进了监狱就除了后患,可罗永娟没想到的是,邱才健开始服刑后,立即在监所里疯狂举报罗永娟,他宁可给自己加刑,也要把罗永娟拉下水。邱才健揭发出了自己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任职时,参与罗永娟伙同其他员工诈骗国家医保资金的事实。
2017年9月,罗永娟、李晓燕及其他涉案员工相继落网。
原始凭证被销毁
3000万诈骗数额照样能认定
事实上,在邱才健离职后,罗永娟等人也感到邱才健的离开对他们是个威胁,于是渐渐收手不干了。同时,罗永娟安排亲属从卫生服务站拉走了两个大纸箱子,里面都是服务站的药品入库单、采买发票等。这些本该是服务站依法妥善保存的记账凭证,最终全部下落不明。而这些原始凭证的灭失,也给认定罗永娟等人诈骗医保资金准确数额的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最终,检方调查了罗永娟等人作案期间,几家药品公司给社区卫生服务站出售药品的底账,确定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实际进药的金额,再用人社局提供的卫生服务站报账的药品销售总额减去卫生服务站实际进货金额,得出卫生服务站虚假销售药品的金额,再以该数额乘以报销比例,确定了诈骗的医保报销款为3000余万元。
同时,检方认为此案是以罗永娟为首的共同诈骗犯罪,团伙成员分工合作,或决策指挥、或组织实施、或积极参与,因此均应对其在卫生服务站工作期间共同的诈骗数额承担责任。因此,根据罗永娟、李晓燕、邱才健等共9名被告人的工作时间计算出了他们涉嫌诈骗的数额,其中罗永娟参与金额3000余万元,李晓燕参与金额2900余万元,邱才健参与金额2700余万元。
贪心站长被处无期
揭发人获从轻处罚
此案进入审理程序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接法院通知,指派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案,由张冬梅律师作为被告人邱才健的辩护人。
张律师接到指派之后,第一时间查阅了相关的案卷材料,在开庭之前会见了邱才健,针对涉案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有了自己的辩护思路。
开庭时,邱才健向因他的揭发而一同受审的老同事们道歉。“我对不住大家了,我只是想举报罗永娟,没想累及别人。”而罗永娟和李晓燕则在庭上互相推诿主使责任。
张律师对检方指控邱才健犯诈骗罪这一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就邱才健的量刑问题提出三点辩护意见:
第一,邱才健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邱才健在服刑期间,如实供述了自己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诈骗国家医保资金的事实,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发生,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邱才健详细揭发了其同案罗永娟等人骗取国家医保资金的全部报销流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第三,邱才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今年7月底,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也采纳了张律师的辩护意见,以犯诈骗罪判处邱才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与之前敲诈勒索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6万元。
而罗永娟作为此次共同犯罪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同时又有隐匿会计凭证的罪过,因此刑期也最长。一审法院对罗永娟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药房主管李晓燕作为主犯之一,被判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14万元。其他共同参与人也分获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
张冬梅律师说,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合伙诈骗巨额医保资金的行为令人发指,应该在行业内敲响警钟。但同时,医保卡的持有人也应分清是非,不能为蝇头小利,将只能本人就医使用的医保卡出借他人。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医保卡持有人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医保卡实施诈骗仍然出借,客观上起到了帮助作用,同样涉嫌诈骗。
(文中涉案被告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