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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月7日讯(记者 朱颖 见习记者 赵添)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之际,崂山区政协委员林涛针对“当前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存在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检查考核物业企业服务管理情况,明确物业收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实现按照服务质量、规范、相对等级收取物业费,杜绝“只收费,不服务”的物业管理现象,让收费有理可依。
“面对当前的有些物业和业主存在的矛盾,我觉得物业可以定期召开物业听证会议并邀请业主参加,在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对一些老旧社区的环卫设施、配套设施不健全问题,林涛建议,相关部门可从城市维修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给予配套齐全;新建社区的开发企业还存在的,责令该企业对社区环境及相应配套设施和服务进行监管和完善;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用有资质物业公司。
林涛还建议,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前,应先向住建部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用于后期房屋修缮、设备维护等问题的解决,倒逼物业公司加强自我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物业公司要明确职责并保证落实,积极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社区的环境卫生与设备设施定期及时清洁维护并责任到人,物业管家及时检查,监督过程,公示结果;对社区内公共资源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尤其是社区内停车位争端、公共区域占用等问题。对业户缴纳的物管费用,进行合理支出,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使业户心里有一本明白账,树立自觉缴纳物管费用的观念;全体业主要有所担当,该缴纳的费用不得拖欠,如属于恶意欠缴,设置的专门机构有权联合社区采取相应惩处措施,甚至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及认可组织的第三方公正介入,才能避免各说其词的无限争端,才能使“业主的普通权益得到保护,物业的辛勤付出得到回报,小区的文明和谐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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