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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改委:11月底前对17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

2018-08-11 14:29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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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指标,2018年11月底前对17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全面准确评价我省17市营商环境便利度,帮助查找各地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各地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为加快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8月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更好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现就我委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持续推进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着力推动我委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从“办”的角度对标工作目标,深化和拓展服务理念。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办就办好”为理念,工作目标从“办结”提升到“办好”,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现“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一次办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为企业和群众创造一流政务环境。

三、重点任务

1.对“一次办好”事项进行梳理,将已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规范为“一次办好”事项。在此基础上,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分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复杂事项实行帮办(代办),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完成时限: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再公布一批。

责任处室:行政许可处牵头,投资处、外资处、环资处、农经处、能源处、工业处、高技术处、社会处、经贸处、重点处、铁路机场办按职能分别负责。

2.按照政务服务大厅“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我委所有行政许可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完成时限:8月底前。

责任处室:行政许可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3.配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各类热线服务资源、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服务整合。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行政许可处配合。

4.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责任处室:行政许可处。

5.配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省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实现我委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合一通办。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责任处室:办公室、行政许可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6.强化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实时推送。

9月底前会同人行济南分行,协调、督促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本领域的失信守信黑红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

责任处室:稽察办牵头,信用处配合。

7.按照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持续开展“简政便民”行动。巩固“减证便民”成果,落实“六个一律”。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上一个政务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开展清理证明“回头看”活动;12月底前完成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的清理工作。

责任处室:行政许可处牵头,法规处及相关处室配合。

8.优化政务服务行动。配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深入落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热线“一线连通”、贴心帮办“一次办结”。

责任处室:行政许可处、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9.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指标,2018年11月底前对17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

责任处室: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具体措施

(一)持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跟进国家下放省级事项,及时修订我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与有关部门一起,推动投资项目联审联办、并联审批,实施流程再造,确保4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全过程。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承诺审批试点,探索建立企业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全程靠前服务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模式。强化与城建、国土、环境、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特别是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环节的监管。按照政务服务大厅“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我委所有行政许可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二)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山东)”官网各项功能,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动态更新和广泛应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积极开展信用立法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失信守信“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在金融、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食品药品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联合奖惩。进一步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接受全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以清理政府与企业所作承诺未兑现事项、清理失信政府机构为重点,加快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与国家的评价体系进行充分衔接,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科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合理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全面准确评价我省17市营商环境便利度,帮助查找各地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各地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为加快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部署、及时协调推进。将改革任务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项目化,并落实到人,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行政许可处作为牵头处室,对“一次办好”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及时汇总上报。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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