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李延霞)记者31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近期银保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
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对农合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责。
据银保监会介绍,2017年,原银监会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5家省联社在具体履职中存在一些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对农合机构偏离支农服务主业没有有效纠正、落实风险防控处置责任方面履职不力、部分省联社违规设立实体企业,未经批准超范围开展业务、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实际履职等。
银保监会表示,严格按照机构与人员“双罚”、罚款与没收并举的原则,依法对5家省联社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5家省联社合计罚款317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5万元。对省联社6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任职资格、警告和罚款。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处罚的警示作用,本次现场检查特别突出了对省联社高管人员的处罚,分别对内蒙古区联社4名、江西省联社4名、广东省联社4名、四川省联社4名高管(含已退休高管)给予了警告、罚款的处罚,对违规严重、性质恶劣的河南省联社3名高管人员给予了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