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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在标语下燃放鞭炮?官方:走失儿童家属燃放

2019-02-11 08:20 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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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记者柳青报道)门头上挂着“禁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标语,地上却是一地的鞭炮屑,近日,拍摄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徐城派出所门口的这样一张照片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网友纷纷质疑派出所明知故犯。对此,徐闻县公安局于2月10日回应北京时间称,鞭炮为2月5日(大年初一)派出所帮助找回走失儿童后家属为表谢意燃放,值班民警因处理其他警情未能及时制止。

近日,有网民发布微博称:徐闻县徐城派出所在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标语下,公然违反规定燃放了鞭炮。此微博使得不明真相的网民进行了评论和转发,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有人认为派出所这是执法犯法,有人则调侃称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2月10日,北京时间记者就此事致电徐闻县公安局求证。该局回应称,此事发生在(2月5日)大年初一,当日上午,徐程派出所两名民警帮助一名年仅4岁的走失儿童找到了亲人,为感谢民警,儿童的亲人带鞭炮到派出所门口燃放致谢。由于值班民警在值班室处理其他警情,未能及时制止。对于这一解释,徐闻县公安局提供了该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徐闻网警巡查执法发布的走失儿童被找到时在派出所与警官合影的照片作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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