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一位职工来说,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对不少上班族来说,带薪休假仍然是一个看上去不错的制度。
12日,国家发改委、全国总工会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一系列措施。
《意见》要求,要加快推动落实带薪休假。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带薪休假相关制度建设。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季节带薪休假。
《意见》明确,加强用人单位休假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岗位AB角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保障制度,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带薪休假是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实上,在1995年开始施行的《劳动法》中已有明文规定。2008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具体地规定了带薪年休假的操作程序。然而,这样一项既可以提升职工福利,又能够拉动市场消费的制度,时至今日的执行情况,仍然谈不上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