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9日电 19日,湖北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向湖北省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所需资金从市县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发放程序包括申报、审核和拨付。
5月14日前,各高校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经学校盖章的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纸质花名册及电子花名册(花名册模板请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群下载,群号:774383050)。
5月20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门完成对属地高校申报材料的审核,并录入到湖北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前期,各地已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中“七类人员”发放补贴的,此次不再重复发放。
5月26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门将审核后的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湖北省人社厅表示,各高校负责对发放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对高校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并协商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各地人社部门要将享受补贴毕业生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及时规范录入,确保应录尽录、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