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上调 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改革释放红利
7000多万人“工薪所得”免征税
“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惠及数亿人群,图为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正在为纳税人办理业务 供图/新华社
去年全国两会,个税改革成为代表委员最为关心的议题之一。
许多代表和委员都提出了减税的议案和提案。
过去一年,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成为税制改革的一个亮点。
而随着新税法过渡期政策以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落地,老百姓的“钱袋子”也真真切切地鼓了起来。
短短半年,在望京一家科技公司上班的李梅发现自己被“涨”了两次工资。
2018年10月之前,李梅的税前工资是13200元,扣除五险一金和个税,她的到手工资是10392元。
去年10月1日之后,她的到手工资为10989元,今年1月份,又增加到了11304元,两次涨幅近千元。
但实际上,李梅所在的公司并没有给她加薪,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个税改革第一步
减税规模一年达到3200亿
短短半年,在望京一家科技公司上班的李梅发现自己被“涨”了两次工资。2018年10月1日之前,李梅的税前工资是13200元,扣除五险一金和个税,她的到手工资是10392元。10月1日之后,她的到手工资为10989元,涨了近600元。实际上,李梅所在的公司并没有给她加薪,工资数额的增长得益于工资条上“个人所得税”数额的减少。
随着去年10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工资薪金起征点从3500元提至5000元,并适用新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前三档低税率范围大幅扩大。李梅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自然就发生了变化。工资条显示,她的纳税额从去年9月份的1029元降到了10月份的432元。
实际上,李梅只是获得个税减税庞大群体中的一位。拿到10月份工资条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只要留心观察,都会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会更为明显。如果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收入为5000元,此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10月1日后如果收入不变,则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位员工减税幅度达到100%。按照财政部的数据和相应的测算,仅仅是个税起征点(即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提至5000元,个税减税规模一年达3200亿元,影响数亿人。
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税务局的数据显示,从去年10月1日开始,贵州全省约91.04万户工资薪金纳税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全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面同比将由45.8%降到24%。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透露,从去年10月1日我国启动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第一步开始,截至去年年底,3个月来已经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
纳税额挂钩养老
6项专项附加扣除增加“获得感”
今年1月份,李梅发现,她又被“涨”工资了,到手工资增加到了11304元。短短半年,她的到手工资从10392元到10989元,再到11304元,增加了近千元。与此相对应的是,李梅“个人所得税”缴纳额两次降低,从去年9月份的1029元降到10月份的432元,再从432元降低到今年1月份的117元,降幅接近90%。
李梅这次工资的“涨幅”缘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明确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意见稿,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5项专项附加扣除均采取标准定额扣除,而非按照实际支出来扣除。大病医疗支出根据实际支出在税前扣除,但必须在最高60000元的限额内。
具体来看,赡养老人扣除标准额为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子女教育和首套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按不同类别设了每年4800元或3600元两个不同的标准。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城市类别设置三档不同的扣除标准,分别为每年18000元、14400元和9600元。
正是在新办法实施之后,李梅申报了子女教育和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两者加起来享受的扣除额是2500元。李梅缴纳的个税也因此从433元降低到今年1月份的117元。
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李梅坦言对个税的额度变化有些吃惊。“我平时也不研究工资条,原来以为就是降了几十块钱,顶多也就一两百块,没想到降了将近千元。”李梅说,“这增加的1000元虽然不能给生活带来根本上的变化,但对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来说,至少可以改善生活,增加获得感。”
深圳一家互联网初创企业CEO陈明告诉北青报记者,公司一共有15名员工,去年个税改革之前,每个月财务人员统计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总额大概在10000元左右,而今年1月,财务人员统计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总额只有3000元左右,其中有11名员工缴税额变成了零。整体应纳税款下降了70%。收入的增加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中低收入者减负
按年计税“削高补低”惠及多行业
实际上,个税新政的收益群体远不止城市工薪阶层,多数进城务工人员也多受益于个税新规。
北京某小区的一名保安告诉北青报记者,去年10月个税改革之前,他每个月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之后是5500元,现在拿到手的工资多了将近100元。“我身边的保安同事也是如此。”
在朝阳区三间房地区的一名快递员张剑告诉北青报记者,他的基本工资加计件提成,业务量多的时候一个月能拿8000元左右,去年10月之前大概要扣掉300多元的个税,去年个税起征点提高以后,他的个税降到了100元左右。今年年初,他又申报了赡养老人和房租的专项扣除,目前他工资条的纳税额已经显示为零了,“相当于每个月多赚了几百元。”
张剑所在的快递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李先生介绍,在新税法之前,公司90%以上的快递小哥都要缴纳个税。但在提高起征点以及实施专项扣除后,需要缴税的快递小哥就只有30%左右了。
实际上,新税法实施之后,快递小哥得到的好处还不止于此。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新个税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将当月工薪收入和之前每个月的收入进行累计,再减除同样累计计算的免税额度,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年度税率表”预扣预缴,最后进行年度汇总结算。这样,同一税率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了12个月的总和,既有利于纳税人申报扣除,也方便扣缴义务人进行财务核算。
李先生介绍,由于快递小哥的工资收入主要来源于计件提成,月工资波动特别大。淡季的时候往往就四五千元一个月,旺季的时候勤快一点的快递小哥基本都能收入过万,甚至更高。按照老税制“按月计税”,如果在淡季可能还达不到5000元的起征点,高收入的旺季每月的纳税多达七八百元甚至上千元。“新个税法‘按年计税’,在一个年度内就可以把收入较高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填补到免税额度不足扣除的月份。平均下来,部分快递小哥每月能省下200多元。”李先生说。
这种红利惠及了多个行业,全国政协委员、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此次个税改革的内容体现了两个重要的目标,一个是给中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阶层减负,二是更加公平地征税,同时也通过个税手段来促进分配的调节作用。“税改回应了社会关切,特别是实施专项扣除等措施,有利于使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进一步减轻,培育中等收入群体。”
建言献策
赵冬苓:个税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要跟上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编剧赵冬苓是长年关注“税务”问题的人大代表,她在2013年关于税改方面的议案,还被称为当年两会上“最有含金量的议案”。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她继续就税改方面建言,提出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今年,赵冬苓表示,她将继续关注税务方面的问题。去年两会至今,我国实施了新一轮的个税改革,改革是否达到了当初建言者的预期?改革还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赵冬苓日前就这些问题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专访。
个税改革
回应民生关切
北青报:去年的全国两会,您提出了关于个税改革方面的建议,去年以来我国个税的改革是否达到了您的预期?
赵冬苓:去年全国两会的时候,工商联的提案提出来希望起征点到7000元,我自己在征求意见时,很多人希望从10000元起步。可能很多人觉得,对于大城市来说,5000元的起征点还是比较低,希望有所提高。当然,起征点从3500点提升到5000元也是一个巨大的改变,回应了民众的关切,当然改革可能还是要寻求一个最大公约数,并且可能需要一个过程。
北青报:今年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曾表示从去年10月1日我国启动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第一步开始,截至去年年底,已经有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你怎么看待这个数字?
赵冬苓:这一轮的税改的确给广大的工薪阶层特别是一些小城镇的工薪族带来了福利。7000多万这个数字已经很大了,但是如果放在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来看,改革还有空间。
专项扣除考虑多样性
北青报:从今年1月1日起,个税缴纳实施六大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大病医疗。这也是这轮税改的一个突出特点,这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出发点?是不是代表着个税改革的一个方向?
赵冬苓:实施六大专项扣除体现了一种公平,毕竟工薪阶层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但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特征,甚至每个家庭所面对的问题都不一样。实施六大专项扣除就是考虑到了这种多样性和复杂性。可能最终减免的个税只有几百元,但对于一个工薪家庭来说,这几百元对他们也很重要。
北青报:在实施申报六大专项扣除的时候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但这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发了推涨房租的担忧。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赵冬苓:专项扣除作为本轮税改的新举措,在一些方面还有完善的空间。我曾就此问题做过调查,发现不少租房的人不敢申报扣除,甚至一些房东直接就告诉租户,你要申报扣除就给你涨房租。这是不符合这个措施的初衷的,因此,在税改的过程中,其他的一些配套政策也要跟上。
建议将编剧稿酬纳入税改
北青报:有声音称,我们应该继续推进个税改革的力度,你对税改下一步的方向有何建议?
赵冬苓:新的个税法规定,把“工薪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劳务费”四项收入合并为个人综合所得,按年度汇算,适用3%至45%的累进税率。但是“编剧”这个职业群体却没有纳入稿酬的税改行列。编剧和作家的工作性质其实是很像的,应该把编剧这个群体也纳入,今年两会可能就这方面做一个建议。另外,也有作家群体认为稿酬所得税简单地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不合理,一次性征收个税没有考虑到写作者的特点。一个作家包括编剧可能好几年才创作出一部作品。作家或者编剧投入了大量的劳动,但稿酬是一次性发放,一次性征收个税的话是不尽合理的。可能这些作家好几年都没有收入,但突然有一年就一次性取得较多收入。分摊到创作周期,可能平均收入并不高,却按照最高的比例来缴纳。希望下一步的个税改革能考虑到这些特殊群体的情况。
本版文/本报记者 朱开云 统筹/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