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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月6日讯 我市保障房申请规则将发生重大变化。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出台《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则将我市目前的保障房轮候规则将调整为“按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收入、年龄、人口状况等情况综合打分确定选房顺序”。以综合打分来确定选房顺序,分数共100分,而登记资格早的将会有除去综合分之外的不高于10的优先分。这也意味着分数越高越靠前获得保障房的机会越大。本规则适用于市七区和高新区。 市民有异议可发邮件反映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31日。市民有异议,可发至qdzfbz@126.com反映。 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介绍,为保证分数的公正性,本次计分将采取机器操作打分。 计分原则将按住房面积、收入、年龄、人口状况等打分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介绍,为更加有效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我市拟借鉴外地经验,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轮候排序规则进行调整,将现有轮候规则调整为“按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收入、年龄、人口状况等情况综合打分确定选房顺序”。新的轮候规则充分考虑了申请家庭住房、收入、家庭成员年龄和家庭人口状况等因素,综合反映申请家庭的住房需求程度,通过综合打分的形式确定选房顺序,使配售过程更加规范、更加透明。 计分100分 登记越早可额外获最高10分 计分规则满分100分,另有10分的额外添加分。这100分考核分为四项。这四项分别为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最高40分);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最高15分);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最高30分);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最高15分)。另外,10分的额外加分为依取得登记资格时间加分(最高10分)。 草案征求意见期可反映意见 目前,《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将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市民可以到青岛住房保障网()和青岛房地资源网()查询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全文。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31日。 市民如果对本草案有意见或建议,意见收集邮箱 qdzfbz@126.com。通信地址是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甲,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租售管理处;邮编:266002。(记者 朱颖) 下一页: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