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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20日讯 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召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记者了解到,今年专项整治行动是对去年消费领域格式条款整顿工作的再深化,除9个行业的“霸王条款”要继续整治外,今年更要突出通讯服务和金融服务行业的“霸王条款”。违反规定企业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今年市工商局将陆续点评一批垄断行业“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如预付费充值卡有效期满后,预付卡内的余额不再退还,用户须继续充值,激活使用卡内余额的做法;用户办理宽带包年后,期满前一个月需到营业厅续展,逾期未续展的,改为包月交费的条款;银行修改借记卡章程不通知消费者、各种收费不明示的做法,等等。上述条款是工商部门前期调研和受理投诉发现的一小部分,专项整治期间,市工商局将陆续点评一批“霸王条款”。 整治重点领域为通讯服务和金融服务两大垄断行业 为遏制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1月上旬,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2月24日,又召开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决定用全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通讯服务、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装饰装修等十几个行业的格式条款进行整治。 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市工商局在对全市格式条款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消费投诉的热点和民生关注的焦点问题,起草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整治的重点领域确定为通讯服务和金融服务两个行业,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分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等4个阶段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集中反馈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与整体推进、巩固总结提高4个阶段,每一阶段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整治成效。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行政指导是工商部门服务企业的重要举措。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工商部门将通过走访企业、开展座谈、行政约谈等方式,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使企业充分认识到:配合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而且也是企业守法经营的应有之义。另外,为督促帮助企业梳理、整改问题格式条款,将按照《青岛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通讯服务和消费贷款类格式合同,提供加注标记服务,相关格式合同制定方可以到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加注标记。已经加注标记的格式合同,工商部门将通过青岛工商行政管理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便消费者查阅; 实行三级联动机制,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这次专项整治是全市工商系统一次大规模的集中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市局、分(市)局、工商所实行三级联动。新闻通报会结束后,整治工作就会全面铺开,首先,工商所将在辖区开展拉网检查,对属于专项整治范围的,逐户企业进行检查,逐项条款进行识别,并全部建立档案,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届时,我们将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整治行动; 加大合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工商部门要针对通讯服务和金融服务行业的“霸王条款”,加大对违法经营主体的处罚和追究,尤其要对履说不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霸王条款”违法案件,震摄违法经营者。(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相关链接: 2011年,市工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消费领域格式条款整顿规范活动,对9个消费领域的9大“霸王条款”进行了整治,共纠正不平等格式条款1176条,点评“霸王条款”96条,查办合同违法案件346件,罚没款87.7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