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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推出17项措施助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9-15 16:04:45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9月15日讯  近日,青岛市国税局召开全市国税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发布了《青岛市国税局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要求,围绕着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改进作风三个方面,出台17项具体措施,就纳税人关注的问题向全市做出承诺。

    在规范执法方面  提出六项措施

    本次规范执法方面,坚持依法组织收入

,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企业无利润预缴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款应抵不抵等情况的发生,坚决防止违规调库、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坚决避免突击收税,切实保证依法征税。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就是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构性减税、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等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享受到税收优惠。

    规范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工作。结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A类企业在认定期限内不安排例行检查;对重点税源企业推行“查前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依法从轻处罚,给予纳税人自行改正的机会。稽查、评估及日常检查部门,加强工作配合,防止政出多门、多头部署。深入落实税务检查准入制度,对没有具体违法线索或具体违法疑点的,不对纳税人进行检查评估;对有疑点确需检查的,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除专案、举报、协查、上级交办及案件复查的情况外,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稽查、纳税评估一年内不超过一次。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对轻微违反税务管理规定且在限期内改正的行为依法首违不罚(不包括偷逃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不随意处罚,不畸轻畸重处罚。 

     在优化服务方面 推出九项措施

    加强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入研究企业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于纳税人提出的合理需求,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要及时办理;超出本级职责权限范围的,要认真研究,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尽快解决。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快速响应纳税人需求,特别是针对重点税源、小微企业等要主动征集需求,采取各种手段积极响应及时解决。加强对需求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办,并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办理结果。

    改进网上办税系统。加强申报校验,增加税务登记、涉税文书网上受理、审核、事前告知和冠名发票信息采集功能,减轻征纳双方负担,提高办理效率和数据质量。提高网络发票系统的运行质量,保障纳税人使用。全面实现企业所得税相关涉税事项的网上申报功能。纳税人可在网上完成季度预缴、年度汇缴、资产损失申报等工作,实现相关数据的自动填报以及初步审核,提高纳税人的申报准确率,减少因操作失误而造成的反复申报,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在改进作风方面 提出两项措施

    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利用工作之便向纳税人索要财物、赞助、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吃拿卡要借报”、强制税务代理、乱罚款。坚决制止有关单位借助税控器具升级服务等乱收费、搭售商品等行为。是畅通监督渠道。市局和各基层局向社会公布两级国税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纳税人监督和投诉。(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 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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