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7日讯 “最近工作太忙,没意识到我们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的审批即将到期,要不是保税区国税局的同志及时提醒我们办理,这个月就没有发票可用了,生产经营将受到很大影响。”在青岛保税港区注册经营8年的双日杰科特(青岛)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这都源自市国税局出台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共采取17项措施助力企业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税区国税
深入调研分析,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规定
近日,保税区国税局对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及以上版位的企业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统计,该局2011年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75户次,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千万元版2户次。其中审批有效期限为一年的共计53户次,占总数的70%;审批有效期限为三至六个月的共11户次,占总数的15%;审批有效期限为一个月的共11户次,占总数的15%。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及以上版位的审批是审批工作中的高风险点,且受以往对商贸企业高版位审批有效期设定为一年的制约,所以政策上对企业高版位审批有效期的把握一向偏于从紧。
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
青岛保税区国税局在对双日杰科特(青岛)有限公司的调查中发现,该企业业务量较大,多年来一直使用最高百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是每年进行审批。依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修订稿)》,该局在认真审核了该企业业务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现有文件规定,将该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审批有效期由1年延长为3年,此举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满足了企业的迫切需求。
另外,在仔细查阅文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该局经专题会研究决定:在遵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松下电子、首益物流等21户生产经营时间较长、业绩较好、税收缴纳正常的企业,分别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效期设定为长期或3年。同时,该局加强了对长期使用百万元及以上版位企业用票情况监控,建立百万元及以上版位的审批时限告知制度。由专人负责,设立纸质台账,每月对审批到期企业进行统计,通过电话或税企邮箱进行告知,提醒企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办理版位的延期审批。
“保税区国税局出台这项措施真是设身处地的为我们企业着想,这样我们就不必每年准备材料重新进行审批了,节省了很多人力和精力。就是以后到期了税务人员也会提前提醒我们及时办理,企业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影响,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了。”因符合条件而受益的21户企业之一的青岛桂格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记者如是说。(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 朱朝勃 谢树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