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6日讯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免收今年第四季度法定检验检疫费,2013年起执行新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记者从山东检验检疫局获悉,山东检验检疫局对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据了解,免征的具体收费项目是: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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