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4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5日起,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启动。依据相关规定,2012年7月1日以后,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毕业生,在青就业、落户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数为准。
记者了解到,11月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属单位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可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市北区泰山路35号)一楼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办理申领手续。国外留学毕业生到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103室( 崂山区同安路189号)办理申领手续。区(市)单位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领,企业申领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详情可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重要通知”栏查询,也可拨打0532—68611002进行咨询。已申领过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的人员可于2013年11月8日后持银行卡到指定银行领取。(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