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4日讯 即日起,我市将重点整治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 (含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小餐饮单位。用两年的时间,解决小餐饮单位持证经营问题。今年6月底前,各区、市小餐饮单位整体持证率要达到80%,年底前要达到85%,2015年6月底要达到90%。到2015年年底,实现全市小餐饮单位“依法经营、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
青岛目前无证小餐饮单位万余家
无证小餐饮单位,因其点多、面广、量大、管理难,一直是我市,也是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虽经多次整治,但效果不明显,反弹较快。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无证小餐饮单位1万余家,以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居多。这些大量存在的小餐饮单位在方便百姓生活、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因其硬件设施差、管理水平低,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不少的风险和隐患。由于小餐饮经营者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且点多面广量大,全部取缔将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全部取缔不太现实。
为有效解决小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市民餐饮消费安全,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的意见》,坚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小餐饮单位整顿治理。
重点整治60平米以下 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单位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 (含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小餐饮单位。
6月底前整体持证率要达80%
用两年的时间,解决小餐饮单位持证经营问题。今年6月底前,各区、市小餐饮单位整体持证率要达到80%,年底前要达到85%,2015年6月底要达到90%。到2015年年底,实现全市小餐饮单位“依法经营、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记者 朱颖)
相关介绍>>小餐饮单位从事食品经营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一)经营场所。小餐饮经营者应有经营场所有效产权证明, 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可以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二)食品处理区面积。小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应与其 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需要;一般不得小于8 平方米,小吃店、单一品种餐馆不小于6平方米,小型饮品店不 得小于4平方米。
(三)餐饮器具消毒。小餐饮单位应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 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食品处理区至少设置1个用于食品原料的 清洗水池,水产品清洗水池或设施应单独设置。
(四)食品贮藏。小餐饮单位应设有冷藏、冷冻柜。
(五)符合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