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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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独家报道】
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建于1904~1906年。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沂水路11号。
该建筑坐落于观海山南麓,背山面海,居高临下,优越的地理条件强化了权力机构的肃穆和庄严。整幢建筑外形庄重,处理手法严谨。楼前广场空间开阔,以青岛路为轴线,向左右辐射出6条马路,突出了它的中心位置。该建筑呈现了19世纪欧洲公共建筑对称平面、四角和中间略为突出、中轴线非常明确的特点。在建筑方位多不规则的青岛市区,是少见的一座近似正南正北的建筑物。
该建筑由德国设计师拉查鲁维茨设计,建筑师为马尔克,德国汉堡阿尔托纳区F•H•施密特公司负责建造,工程由中国工人利用传统工艺承建,工艺精湛;建造期从1904年5月至1906年4月,建筑面积8960.96平方米。该建筑为砖石钢木混合结构,主立面为纵三横五对称处理,有2层券廊和方形爱奥尼壁柱,古典主义色彩浓郁;整个建筑平面呈“凹”字形,东西长80米,南北宽约40米,折坡屋顶,筒式红瓦,弧状屋面窗;顶侧装有铁栏杆,既用于装饰,又作避雷针;墙面采用剁斧花岗岩凹缝式设计,凸显建筑物的沉稳凝重。大门外依地势设计成二层花岗岩台阶,登39级宽大的石阶,通过一拱券形大门,直达二层门厅,强化了建筑的威严和中心地位。拱券两侧采取直角形式卷纹的爱奥尼式柱头,细部处理严谨生硬,显示了德国建筑的严肃性。
胶澳总督府大楼为四层,主体高20米,一、四层楼均为窗户较小的辅助性房间,主要办公室在二、三层朝阳面,走廊在背阴面。办公室外有长廊式阳台,室内除装有柚木护墙板和地板外,别无其他装饰。二层的门厅和三层的会议厅高约6米。大楼建成后,成为德国在青岛的最高权力机关所在地。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第一次侵占青岛后,为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所在地;1922年12月中国收回青岛,辟为商埠,设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办公楼;1925年7月为胶澳商埠局办公地。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同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为青岛接收专员公署和青岛特别市政府所在地。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为日伪最高统治机关所在地;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接收青岛后,为青岛市政府所在地。青岛解放后,先后为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地;1994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迁新址后,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和青岛市政协办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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