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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青岛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 三大变化解读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8-18 13:55:17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8月18日讯 8月18日上午,青岛市教育局公布了“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说明(征求意见稿)”。根据公示内容,青岛市区中考将在保持招生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实行分数制和等级制并行,条件成熟后再实行完全等级制评价与录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8月22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dzhongkao@163.com,联系电话:85912112。

    解读一:分数制、等级制如何并行?

    2013年,青岛市教育局印发《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首次表明从2015年中考开始实行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方案公示后,很多家长担心出现“一刀切”、“不公正”等现象,并在网络上热烈讨论。

    对此,青岛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对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条件成熟后再实行完全等级制评价与录取。

    那么,分数制和等级制如何并行?

    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调整后的方案将改变“单一模式”,单纯的“以考分论成败”或者“按照等级排序”的方式将不会出现。学生考试成绩,将以分数和等级同步体现,分数相同的前提下,则按照等级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在具体操作中,青岛将调整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和普通高中录取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10%、20%、30%、35%、5%)两种形式呈现,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

    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实行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2014年市内三区共有9所,分别是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九中、青岛十五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

    解读二:取消提前考试制度

    市教育局此前公布的等级制改革方案中,允许学生提前考试、多次考试。很多学生家长认为,非本年级考生提前考试,破坏了招录秩序,“挤占”了该年级的等级名额。对此,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不再实行提前考试制度,初二年级信息技术考试不及格考生,初三年级可以申请重考。

    同时,公布2012级初中学生地理、生物考试分数和等级。2013级提前参加地理和生物考试的学生成绩继续有效,初二时可以再次参加考试,取两次考试最高成绩。提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并取得及格等级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二信息技术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参加初二信息技术考试。

    解读三:指标生名额 学校拥有更多自主权

    18日公示的征求意见稿中,对直升生和指标生政策进行了调整。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学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报名条件自主报名,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录取。

    调整指标生产生办法。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

    具体产生办法为:根据初三学生人数,将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

    以青岛实验初中为例,假设2016年青岛二中分配给青岛实验初中16个指标生名额。青岛二中招生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报考青岛二中的青岛实验初中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第1-16名考生作为青岛二中指标生(如果第16、17名考生总分相同,则通过学科等级组合择优选择1人作为指标生)。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学业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本网记者)

    相关链接>>>>青岛中考等级制“大事记”

    2013年,市教育局正式印发《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首次表明从2015年中考开始实行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

    2014年6月24日,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等级制实施的主要思路和基本原则。

    2014年7月9日,市教育局发布公告,暂缓实行等级制。

    2014年8月3日,市教育局发布公告,拟对青岛中考改革召开听证会。

    2014年8月18日,市教育局发布“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说明(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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