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0日讯 昨天下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做客民生在线,解答网民保障房疑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王咸宁透露,我市经适房和限价房可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出售。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区间主要集中在3200-5700之间,不会因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变动。
另外,2014年,我市李沧区已实施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516套;市北区计划配租39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其他各区将结合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情况组织实施配租工作。
离婚5年内不得申请经适房
对于网友提出的离婚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的提问,王咸宁答复,为防止部分家庭通过离婚、转移房产等方式投机申请保障性住房,确保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确实分配给住房困难家庭,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赔偿、还债、出售、赠与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合并计算。
保障房满5年后交易需缴纳差价的50%土地收益价
王咸宁还透露,我市限价商品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方能取得完全产权。
2014年李沧配租公租房516套 市北390套
网友问公共租赁房房源何时会有。 王咸宁答复,2014年,我市李沧区已实施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516套;市北区计划配租39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其他各区将结合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情况组织实施配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