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10日讯 昨天,建行官方宣布推出《住房金融新举措》,继招行银行之后,在四大行中率先跟进央行倡导的房贷新政。这其中“首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尤为引人关注。
建行发布的具体信息如下:“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一句“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将皮球传递给了省份和城市,而各地细则出台之前,注定了坊间的疑问和困惑将是丰富多彩的。
记者电话采访了建设银行市北支行,个人贷款业务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天咨询新政的客户很多,但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具体的业务通知,预计一周以后才能有较为明确的信息详情。
本网记者汇总了网络上几大主要疑问,邀请到岛城某知名房产经纪公司、从事贷款咨询业务7年的李先生加入讨论,嘉宾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
疑问一:我没贷过款,名下有多套房产,想要贷款再买房的话算不算首套?
李先生:“建行发布的认定信息中主要是前后两种情况,前者强调的就是‘无房’,即没贷过款也好、贷款还清了也好,只要目前名下没房,再买就算首套。这个和之前的贷款政策比起来就宽容了很多,因为以前是又认房又认贷。我认为,如果你名下有两套或以上的房产,无论有无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都将无法享受首套房贷的认定,因为缴纳契税等环节中对名下房产数量区分非常明显。”
疑问二:新政中强调的贷款是指纯商贷吗,包不包括公积金?
李先生:“这也是我们中介目前最关心的问题。那些拥有一套住房,想再购买改善性住房,如果客户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没有还完的话如何认定,这个目前的确还很模糊。今天早上就有客户在咨询,询问是不是只要结清了商贷部分就可以享受首套房认定,我们为此也和银行进行了沟通,目前的答复是下一步细则中这一点肯定将会被考虑在内,具体我们就要拭目以待了。”
疑问三: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是0.7倍,什么条件才能享受到7折?
李先生:建行信息中说要根据购房情况、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我记忆中2009、2010年最明显,众多新购和存量房贷用户享受到了7折优惠,应该说认定尺度还是很宽松的。但银行通常会要求客户办理一些附加服务,如开通短信通知、办理信用卡等,如今信用卡不开卡就没有年费,短信通知每个月也就几块钱,应该说认定7折不难。(记者 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