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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17日讯 今天下午,市南区委副书记、区长华玉松做客本网民生在线网谈直播室,围绕“持续推进民生改善”主题和网友在线交流。
青岛湾老城区棚户区今年征收
网友提问:“新闻说今年市南区要改造1000户棚户区,浙江路3号是没有厨卫的筒子楼,保定路4号是没有厨卫的大杂院,应该属于棚户区吧?我想请问浙江路3号和保定路4号在今年的改造计划内吗?”
华玉松答复,网友提到的房屋均位于青岛湾老城区改造范围内。2015年,市南把“启动1000户中西部棚户区征收”确定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其中主要包括青岛湾老城区部分棚户区房屋。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已将居民反映强烈,房屋破旧严重的浙江路3号已列入2015年青岛湾老城区改造重点推进区域。
下一步,青岛湾老城区改造项目将以独立楼(院)为房屋征收基本单位,统一实行“两个百分比”(即:“居民同意率达到95%以上启动预征收,被征收居民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达到100%后下达正式征收决定,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居民搬家腾房”)征收工作模式,按照“政府提供条件、居民自主选择”的方式和“成熟一片、启动一片”的思路,综合考虑居民征收改造意愿、房屋产权情况等,有序推进青岛湾老城区改造工作。若居民征收意愿统一,可按程序启动征收工作。
保定路4号等其它青岛湾老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棚户区房屋,若居民征收意愿统一,房屋产权清晰且居民接受目前的征收补偿条件,可通过社区、街道等向区政府反映,将视情况尽快启动征收工作。
北京路济南路中山路河北路围合区域今年改造
网友反映:“我们是北京路济南路中山路河北路围合区域居民,至今没拆迁,我们现在不敢在那里住了,安全隐患太严重,住户已经搬走。拆迁年年讲,到今年已近6年了。”
华玉松表示,前几年由于旧城改造停止实施,该区域虽进行了一些拆迁前的工作,但未实施。2014年8月份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青岛湾老城区改造的统一部署,将原市中山路欧陆风情区指挥部负责的青岛湾老城区改造项目纳入市南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先期对青岛湾老城区范围内居民反映强烈、房屋破损严重的中山路165号、安徽路28-30号双号及平度路2-4号双号等房屋实施了征收。
网友所反映的北京路济南路中山路河北路围合区域已经列入2015年青岛湾老城区改造重点推进区域,若居民征收意愿统一,可按程序启动征收工作。(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