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司法执行委员会2日公开谴责两名法官,他们分别在法庭内多次与异性发生性行为。
根据该委员会的文件,2012年,南加州橙郡高等法院法官斯科特·斯坦纳在他的审判庭内分别与两名女子发生性行为,一人是实习生,一人是当地律师,两人都是他从前在查普曼大学法学院的学生。
这名实习生希望到郡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斯坦纳为她写推荐信,并亲自打电话到检察官办公室对录用表示关切。
斯坦纳在获任法官前是橙郡检察官,2010年经选举成为郡高等法院法官,任期6年。
2012年至2013年,加州中部科恩郡高等法院法官科瑞·伍德沃德与一名已婚法庭书记员多次在审判庭内发生性行为,并保持10个月的情人关系。
伍德沃德使用法庭电脑向她发短信,甚至在审理案件时,向她传递性爱内容短信,直到书记员丈夫发现并到法院投诉。
但法院调查伍德沃德时,他对与书记员的暧昧关系矢口否认,并拒绝同事建议,坚持不让法院更换书记员。
伍德沃德曾担任科恩郡检察官,2006年由时任加州州长阿诺·施瓦辛格任命担任郡高等法院法官,2008年经选举进入6年任期,2014年因无对手,再次连任第二个6年任期。
两人的律师保罗·迈耶表示,两人均在调查过程中配合良好,对各自行为表示自责和忏悔。
加州司法执行委员会2日公开谴责斯坦纳和伍德沃德,指责其作为法官竟在各自工作的法庭内与异性发生性行为,完全藐视法院的尊严和礼仪,玷污公众眼中的神圣法庭,是一种高度不负责任和行为不当的表现。
加州司法执行委员会成立于1960年,由3名法官,两名律师和6名公众人士组成,负责调查加州各级法院法官的不当行为。发表公开谴责是该委员会对于违规法官最严重的一种惩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