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国际 > 正文

菲媒:12名中国渔民去年在菲获判无罪 将被遣返

来源:环球网 作者:李德意 2017-01-17 09:34:19 字号:A- A+

    [环球网报道 记者 李德意]据《菲律宾商报》1月17日报道,12名被菲律宾上诉法院宣布无罪释放的中国渔民将于本周五(20日)被遣返回中国。这些中国渔民在去年12月19日被移交给菲律宾移民局,但因姓名不符,这批渔民无法立刻被遣返。

    《菲律宾商报》称,上述12名中国渔民因于2013年4月在从印尼返回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被迫在杜描沓哈礁上避难,故被菲方在2013年4月8日拘捕,并被控在杜描沓哈礁非法捕鱼。

    据菲媒报道,巴拉望公主港法院于2014年8月5日判决这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这批渔民被判处6年至12年不等的监禁,每人还被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船只也被没收。菲律宾对“非法捕鱼”者判处的监禁最长年限正是12年。

    2016年12月1日,菲律宾上诉法院裁决释放这批中国渔民。释放令显示,因为菲检方未能证明这12名中国渔民的罪名“无可置疑”,上诉法院推翻了此前公主港法院作出的判决,这12名渔民全部被宣布无罪。菲上诉法院还下令立刻释放他们并归还被没收的物品。

    上述12名中国渔民于2016年12月19日被移交给菲律宾移民局。菲移民局发言人今年1月7日说,虽然已对该12名中国公民发出了遣返令,但因为他们的姓名出了问题,无法立刻生效。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莫非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