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青岛市自管房业主房屋维修基金申请难的问题。4月26日,记者采访到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以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和市物业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近期相关部门将就自管房房屋维修基金和商品房房屋维修金统一管理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尽快出台统一方案。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表示,虽然目前是两个系统,但我们将尽快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市民提维修金,保证每个提取业务100%完成。自管房的房屋维修基金是透明的,通过系统可以查询到,一户一账。另外,目前自管房业主提维修基金仍找市住房保障中心。
去年3月份,《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对商品房维修金的交存、管理、使用和监督有了明确的要求。根据规定,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账户管理、使用监管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各区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受理、现场勘察、使用方案审核、参与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也就是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是房屋维修金的负责机构。
此规定出台后,个别自管房业主迷茫了,很久前交的维修金应该如何申请使用?26日上午,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告诉记者,“自管房维修基金和商品房维修金有所不同。交纳方式方面,自管房维修金是由单位和个人一起交的。单位拿出购房款的20%(多层)或者30%(高层)作为维修基金,而个人则拿出总房款的2%。这两部分钱一并存入专门账户中,每户都有明确的账目。”王育生说道,“商品房维修金则是由购房者交纳的。两种房屋维修金的系统是不一样的。我们近期将就自管房维修基金和商品房维修金的统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尽快出台统一方案。”
据王育生介绍,目前自管房业主提取维修金仍找市租房保障中心。王育生向记者强调,现在的申请程序是简化后的,如果材料齐全,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提出维修金。据介绍,目前的申请程序是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金使用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办理审核手续。
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金的审核手续,办理转账。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自管房业主申请维修金的过程中,有个别情况是单位倒闭或者重组无法联系的。对此,王育生表示,这种特殊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接到申请以后,会联系倒闭单位的托管单位,帮业主顺利申请维修金。
另外,王育生告诉记者,自管房的房屋在交易的时候,原房主也应该把维修金情况和新房主进行交接。
市物业办公室主任王西涛告诉记者,当自管房维修金余额不足30%的时候,应该续交。举个例子,如果以前有1万元维修金,使用了7000元以上,那应该续交。
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