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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继续公审 8月24日庭审实录

来源:人民网2013-08-24 12:39:38字号:TT

  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今日继续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8时35分许,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发布消息: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庭继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贪污公款500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

  证人王某某继续当庭作证。

  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

  庭审现场(一)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请法警带证人王某某到庭。审判长:由辩护人对证人进行发问。辩护人:王某某,我是薄熙来的辩护律师,现在问你几个问题。为了工程款的事情你一共见了薄熙来几次?

  证人:两次。

  辩护人:间隔多长时间?

  证人:记不清楚了。

  辩护人:大致时间?

  证人:半个月之内,但记不太清。

  辩护人:你见薄熙来的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证人:2002 年2 月。

  辩护人:你说工程款这件事情是在那个单位的那个马某某给你说的?

  证人:是。

  辩护人:那个马某某有没有说给大连市方面的领导说?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为工程款的事情见过几次面?

  证人:一次。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是在哪里见面的?证人:在沈阳友谊宾馆家里。

  辩护人:谷开来说是在省政府大院的门院见的,边走边谈,你觉得对吗?

  证人:我记忆是在友谊宾馆。

  辩护人:你以前的笔录说在友谊宾馆6 号楼,后来说在8 号楼,你是怎么想起来这个楼不对的?

  证人:当时想起来6 号楼在装修。

  辩护人:是你联系办案单位说你当时记错了,要求再写一个更正吗?

  证人:是。

  辩护人:你第二次联系薄熙来见面,你当时给薄熙来提议500 万元留作他用,他有没有给你说也给你100 万元之类的话?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有没有给他商量这个钱用什么方法来拿?

  证人:我说过以咨询费的方式。

  辩护人:你给薄熙来说过吗?

  证人:说过。

  辩护人:薄熙来怎么说的?

  证人:他没有吱声。

  辩护人:你向领导提出的这个建议,如果领导采纳了,是不是要具体商量一下怎么办?

  证人:我和薄熙来没有商量这么细,他让我找谷开来,我本来想与谷开来细谈、商量,后来都是赵某某来处理这个事。

  辩护人:你到底说没说过用咨询费的方式提出来?

  证人:说过。

  辩护人:薄熙来没吱声?

  证人:对。

  辩护人:这钱是不是给严某某的?

  证人:不是。

  辩护人:通过他的公司把钱给别人?

  证人:是。

  辩护人:严某某有没有提过扣税的事?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在给薄熙来讲钱的想法的时候有没有讲他家里人的情况。

  证人:我昨天回去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确实说过当时薄瓜瓜在国外学习,让他把这个钱留作家用,我说过这个话。

  辩护人:被告人当着你的面给谷开来打的电话?

  证人:是。

  辩护人:你说一下他给谷开来打电话的内容。

  证人:就是涉及某单位给了一笔工程款,我想留给你做家用,具体的事你跟正刚商量。

  辩护人:你给谷开来是怎么说的?

  证人:我说涉及到上级某单位有一笔500万元的工程款,她说这事我知道,你们领导给我说了。

  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有关证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和亲笔供词。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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