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甜说,自己的生日是1999年2月4号,她在去KTV上班时,还不满14岁,而认识王某某,被他强奸,也是在自己生日之前发生的事儿。可是警方调查的情况却是,王某某承认与李甜有过性关系,但时间却是在今年三、四月份。另外,警方还有一个初步的调查结果,说王某某经过检查并没有发现梅毒。可按照李甜的说法,自己除了被王某某强奸过以外,没有再和别的男人有过身体接触,那么李甜身上的梅毒,又是怎么得的呢?
李甜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一旁的方晚霞也嚎啕大哭,李甜说,说自己在被王某某强奸后,今年4月份,在网上又认识了一个男子,谈恋爱谈了两个多月,和这个男子发生过性关系,后来这个男的说要去当兵,双方就再没联系。可是李甜说,自己现在怀孕快九个月了,时间上推算,肚子里的孩子只能是王某某的,这一点她没有撒谎。
三个人已经哭成了一团,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为了证实李甜的说法,记者打听到了当初李甜工作过的那家KTV相关人员的电话。
听KTV里认识李甜的人说,李甜不常去店里,而李甜指控的那个王某某,因为都在万家镇,他们也认识,但两个人是不是在店里认识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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